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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学作家邓圩谈舆论监督

来源:中创文网 作者:邓圩 时间:2023-11-04

【编者按】无论是过去的传统媒体时代,还是现在的全媒体、融媒体时代,如何针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环境,正确地把握舆论导向,有效地开展舆论监督,是一个敏感、复杂而永恒的话题。

日前,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和中国传记文学学会资深会员、湖北省报告文学学会副会长、湖北省野人考察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湖北中创文网传媒CEO兼总编辑、碧盛廉政文化品牌传播创始人、资深媒体人、报告文学作家邓圩,应《荆楚报告》杂志编辑部邀请,畅谈舆论和舆论监督。

经邓圩先生同意,中创文网全文转载邓圩发表在《荆楚报告》杂志上的谈舆论监督的文章,以飨读者。


舆论监督必须把握正确的导向,必须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必须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不能把社会普遍认为正确的东西说成是错误的,把社会普遍认为错误的东西说成是正确的,切忌悖论公理,误导社会和民众。

舆论监督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党和政府需要监督什么就监督什么,以什么方式监督,在哪个范围内监督,监督到什么程度,都必须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否则,就会犯经验主义和自由主义错误。

舆论监督适宜控制在一定的级别或者范围。对县处级及其以下单位,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可以开展必要的监督。超过一定级别的监督,要慎之又慎。有经验证明,鞭子只能抽到县处级及其以下人员的屁股上,如果打了县处级以上人员的屁股,如果公开批评了较高级别的人员,往往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任何时候都不要幻想一些人可以正确对待舆论的监督和批评。无论是什么人,他们首先是自然人和普通人,只要是人,都喜欢听好话,不愿意听坏话,即便是逆耳忠言。

当然,对较高级别的涉事官员和问题官员,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开展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但必须具备足够的胆识和魄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抵抗压力和风险。因为较高级别的官员,特别是一些实权人物,他们手中掌握的政治资源和具备的反制能力,足以让你难受一阵子,甚至极有可能置你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不过,邪不压正,只要坚持真理不动摇,情况很快就会发生反转。

实践证明,舆论监督的形式必须恰当,内容力求准确。正面宣传和表扬文章,即便事实和内容有点出入,也可能不要紧,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批评和监督的文章和文字,其中的部分事实和内容如果不准确或者不太准确,你极有可能惹出比较大的麻烦,甚至可能吃官司。

总之,舆论监督必须遵纪守法,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规范;舆论监督力求控制在一定的级别和范围,并且形式必须恰当,内容必须准确;舆论监督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工作和改进工作,最终目标是端正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责任编辑:张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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